一、综合所得的范围
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分为若干类别,其中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 3% 至 45% 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分别适用不同计税方法。
二、基本减除费用与税率结构
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每年 60,000 元(每月 5,000 元),在此基础上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为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适用 3% 至 45% 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表以税务部门当期发布为准。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 不超过 36,000 元 | 3% | 0 |
| 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 | 10% | 2,520 |
| 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 | 20% | 16,920 |
| 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 | 25% | 31,920 |
| 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 | 30% | 52,920 |
| 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 | 35% | 85,920 |
| 超过 960,000 元 | 45% | 181,920 |
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之外,针对个人特定生活支出设置的扣除项目,目前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各项目的扣除范围、标准与填报方式以税务部门当期规定为准。
- 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支出,按规定标准定额扣除
-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 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在限额内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本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住房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 赡养老人:赡养年满 60 岁以上父母等赡养支出
-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 3 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四、累计预扣法与年度汇算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工资时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将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已预预缴税额比较后办理年度汇算,多退少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在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时按规定方式换算收入额。
五、常见问题
本文为政策要点整理,具体扣除标准、税率与办理流程以国家税务总局及主管税务机关当期发布的规定为准。需要做工资个税估算可使用个税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