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注册后未实际开展经营、也没有债权债务的企业,走一般注销程序环节较多。简易注销程序面向这类主体简化了退出流程。加喜财税 · 创业秘书提供上海公司简易注销代办,包括适用情形判断、《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整理、公示公告与注销登记申请。
一般而言,符合下列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可申请简易注销(具体以现行规定为准):
-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
- 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且无未结清费用
-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不存在未结清的清偿费用、职工工资、应纳税款等
下列情形通常不适用简易注销,应按一般注销程序办理:存在债权债务或正在被立案调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或出质、有正在被执行的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