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业浪潮席卷全国。众多创业者选择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而闵行区作为上海市的一个重要区域,吸引了大量创业者在此注册企业。那么,在闵行区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备案有哪些要求呢?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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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名称要求
企业名称应包含有限合伙字样,同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1. 企业名称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
2. 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名称。
3. 企业名称不得与他人已注册的名称相同或近似。
4.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二、合伙人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 普通合伙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 合伙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合伙人不得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注册资本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具体要求如下:
1.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 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资本。
3.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履行出资义务。
四、经营范围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合法、合规,具体要求如下:
1. 经营范围应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相符。
2. 经营范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3. 经营范围不得涉及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
五、章程备案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备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章程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事项。
2. 章程应当载明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 章程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4. 章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六、合伙协议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应签订合伙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事项。
2.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4. 合伙协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七、登记机关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提交合伙协议、章程等文件。
3. 提交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4.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八、税务登记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提交合伙协议、章程等文件。
3. 提交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4.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九、财务会计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3. 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向合伙人披露。
十、信息披露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具体要求如下:
1. 定期披露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2. 披露企业重大事项。
3. 披露企业合伙人变更情况。
在闵行区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备案要求较为严格。企业需满足企业名称、合伙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章程备案、合伙协议、登记机关、税务登记、财务会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只有满足这些要求,企业才能在闵行区顺利注册并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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